曾經,有人說香港是文化沙漠,走在街頭,連賣藝的人都沒有。於是,突然之間,所有專業、非專業、一流、三流還是不入流的「藝術家」、「表演者」全部如雨後春筍般在香港的每一個角落出現。
是的,有一些表演者的表演不錯,很動人,達專業水準,流落街頭賣藝只是懷才不遇,只待伯樂賞識就能一飛衝天。
但無可否認的是,還有好一些是差強人意的表演者。有時我會懷疑,有一些是不是剛學懂某樂器就勇字當頭站在街頭賣藝呢?我明白,小朋友學樂器,都有會機會讓父母在姨媽姑姐面前賣弄一下,「來,小明,彈彈你剛學好的那首歌給叔叔聽!」大人就很難有這種表演機會。但是,人總要知恥,知道自己有多少斤兩,才出來表演,因為,一旦太差,那叫出醜啊!
你可能說,你在街頭賣藝,人來人往,不合聽就離開,合聽的就留下。
問題是,有沒有想過有些人是走不了?
我工作的地方是鬧市中的一座商業大廈。不才每天都工作得晚,而很多在這個區域上班的人也是如此。每天晚上,六時準,就傳來小提琴聲。是的,我在說你!你這個走音走得很厲害,沒有技巧、沒有感情、沒有誠意,拉來拉去都是幾首歌的賣藝者!!!!!
大哥,你放過我吧,當我在趕工的時候,傳來這種音量不大不小,剛好又沒大得令你聽得很清楚,卻又沒有小得令你不感到刺耳的「音樂」,我意思是噪音時,我情願傳來的是打樁的聲音,起碼固定而有規律,而且只限一定時間。
發洩完畢,鞠躬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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