兩青年強姦少女判囚4年及入教導所 (星島) 05月 25日 星期五 02:19PM

兩名分別為17歲和20歲的青年,去年輪姦一名14歲少女,早前承認強姦罪,今日在高等法院分別被判入教導所和監禁4年。兩名被告乘坐囚車到法院聽取判決。法官在判刑時指,有關罪行嚴重,判刑時要

考慮女事主的心靈受創和犯人對社會的威脅程。法官認為,首被告不懂處理性衝動,但自小遭母親遺棄,缺乏母愛,並且認罪,且給受害人寫道歉信,所以判入教導所。至於次被告,他在首被告犯案後不僅沒有施以援手,反而再加害年僅14歲的女事主,自私的行為令人發紫,量刑起點7年,鑑於他年輕和認罪,所以判囚4年。年僅14歲的女事主轉到新學校就讀首天,跟隨較她年長3歲的學長到1名同學位於青衣美景花園住所開派對,期間遭首被告毛畛廷(17歲)和次被告李畛堯(20歲)侵犯。」

 

 

 

姑勿論這兩條友多麼的令人髮指 他們被判刑時面色是如何的發紫 他們應該不可能令我們發紫