基本上我買東西蠻冷靜的。除了小時候有沉迷一陣子買文具,導致家裡有連孫子都可以用一輩子的筆、信紙和筆記簿外(母親大人說的),我不太為些什麼而瘋狂。
不過這個世界上除了大鼻會讓我愛不惜手外,有兩種東西會令我喪失理智。今天先來看第一個兇手。
無論是雙色條紋,還是多色條紋;是直間,還是橫間;只要是條紋我就會喜歡。
於是英國這個暫時的家裡出現了條紋的筆袋、衣服、文件夾、錢包、冷帽、襪子,香港家裡有床單、無限的筆記簿s、桌布等不計其數。
沒有錯,永恆的賣飛佛品牌必然是Paul Smith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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